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2025 年 3 月起规范涉企执法,最高法发布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
东莞常平律师获悉
2025年3月份开始,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针对企业的行政执法规范化行动,集中处理企业普遍反映的尖锐问题,强化问题整改,推动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
最高法最新公布首批与企业行政强制相关的典型案例,此举旨在重申,各级审判机关必须严格依照公正原则审理和执行涉企案件,需显著增强对企业进入市场、获取许可、接受处罚、面临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等环节的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以此推动行政机关在执法时更加严谨、公平且文明,进而改善法治环境,为商业活动提供更优条件。
扣押船舶程序违法 未尽调查义务 要赔偿当事人损失
最高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里,在2023年6月15日这一天,温州市鹿城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了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提供的情况,于是派遣工作人员登上了那艘有问题的船只进行查验,船上的工作人员既说不出船主的身份,也无法说明油品的合法归属,甚至连船舶的证件和油品来源的凭证都拿不出来。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以存在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成品油经营嫌疑为由,决定实施查扣,当场查扣了涉案船只及船上的油料。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黄金富表示,船舶被扣留期间,船东包某赶到了码头的现场,把船舶拥有权证明文件、燃油交易协议等文件的影印件递给了执法人员,不过执法人员并没有收下这些材料。十日之后,鹿城区市监局公布了一则无人认领财产的通告,呼吁相关船舶及成品油的权益归属者前往该机构申明权益并配合审查;在六月二十八日,该局因该船舶涉嫌从事无合法来源进口成品油的业务而正式立案,随后又决定将行政强制措施的时限加以延长。
经过调查未发现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机构撤销案件,把被扣押的船舶和船上的油料交给包某,包某是船的主人和油料的合法拥有者,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区市监局的扣押行为不合法,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这起案件由宁波海事法院进行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黄金富:法院审理后查明,执法人员登船检查时,船员未能出示所需文件,但船舶所有人包某随后带来了相关文件的影印件,说明正本存放在海事机构及某新能源公司,且承诺之后能够补交。鹿城区市监局没有合理依据拒绝接受当事人递交的证据,属于没有听取当事人的说明和辩解,造成未能迅速查清真相并解除扣留,属于程序上存在错误。另外,该局在查封涉案船只之后,没有立即采用恰当方式查询船只资料,反而直接将其当作无主物品进行公示,属于没有履行调查责任。
由于船舶被扣期间肯定要蒙受停航损失,法庭最终裁定扣押行为不合法,并且责令区市监局补偿包某船只停运的经济损失,总计二十四万元。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杨科雄表示,政府部门为保障正常管理秩序,有时需暂时控制个人、单位或组织的财物,不过这种控制必须依法进行,事后要及时查明情况并妥善解决,否则会损害当事人权益。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本案涉及的情况是,如果当事人毫无理由地拒绝接受相关证明文件,那么其程序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行政强制措施本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的控制方法,不应该长时间拖延处理。行政机关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完成调查工作,已经对经营主体的合法利益造成了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强拆不承认 法院依法确定被告主体 赔偿当事人损失
行政征收中的强制清除行动,常常涉及被清除对象的重大权益。某园艺企业2014年通过竞标获得利某海绵厂的该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并开展经营业务,不过产权过户手续尚未完成。2022年1月,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政府启动锦州市环城公路工程,因此引发争议。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胡锐表示:2022年3月与5月,太和区政府分别向利某海绵厂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及《限期拆除通知》,这些文件针对的是由某绿化公司实际占用的多个房产和相关建筑。尽管后续法院在另一案件中对这些决定和通知作出最终裁决予以撤销。然而,当年6月10日,上述房屋和相关建筑还是被采取了强制清拆措施。
该绿化企业将案件提交至审判机关,希望裁定区级政府推倒建筑的行为不合法,但是区级政府否认他们执行了推倒建筑的动作,审判机关会怎样判定?
胡锐认为,尽管区政府声称并未主导强制清除行动 东莞常平镇律师 ,但相关建筑处在征用地带之内,该区行政单位未能拿出其他政府机关执行清除的证明材料,依照法律条文和案件具体情况,整合当前可获得的证据,能够认定区政府是强制清除事件的幕后推手,属于本案的合法被告方。强制清除行动未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施,违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法院初步裁决认定区政府的强制清除行为不合法。
太和区当地政府提请更高一级法院审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时,依照先前判决的相同理由,最终裁定撤销上诉请求,并且决定维持原有判决结果。
杨科雄指出,规范针对企业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维护企业合法资产,是改善商业环境的必要条件。部分强制拆除事件中,执行主体存在不明确的情况,一方面有行政机关推诿责任造成被执行者无法申诉,另一方面也有原告故意提升诉讼层级持续缠访的现象,必须依靠当事人提供证据、由法院依法调查来确认责任方。
为了避免系统闲置,迅速有效维护民众正当权利,最高司法机构陆续公布了《关于准确界定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行政诉讼责任主体若干事项的说明》以及《关于强制清除行政诉讼案件责任方认定与起诉时限的指示》。
杨科雄:这些司法解释清楚界定了强拆主体不明确的情况,法院能够依据已有材料初步认定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起诉时限从起诉人明白或者理应明白行政内容并知晓该行为执行机构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含了一些关键性规定。
最高法:坚决纠治违法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国家相关法律文件清晰界定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及其制定,必须遵循法定的权力界限、执行领域、具体要求和操作步骤。杨科雄说明,2022至2024这三个年份里,各级审判单位审理的企业相关行政强制一审案件,在所有一审行政案件中的比例大约是百分之八。
杨科雄提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强制案件时,应当确保审判的公正性,一方面要支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执行行政强制以及监管任务,以此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常平镇律师 ,另一方面必须坚决纠正违法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手段以及行政强制执行行为,通过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和谐关系,赢得民众的信任。
监制丨樊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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