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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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未成重组家庭被判重婚罪获刑八个月
时间:2018-02-09 【转载】
1月10日,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起重婚案,被告人李某因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导致没能协议离婚,后在离婚未成的情况下与另一女子以夫妻关系同居并育有两个小孩。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09年6月18日,被告人李某与罗某在江西省贵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被告人李某与罗某结婚后一直在上海市共同生活。2011年,被告人李某与罗某因感情不和商议离婚,两人因财产分配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而一直未能离婚。2013年10月,被告人李某独自离开上海市来到南昌市。2014年1月,被告人李某在南昌市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熊某,被告人李某对熊某谎称其已离婚并隐瞒其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熊某谈恋爱并同居。之后,两人因琐事争吵被告人李某离开熊某又回到贵溪市。后来,熊某怀上被告人李某的小孩并告诉被告人李某要生小孩,熊某于2014年12月24日生下女儿。2015年年初,被告人李某又来到南昌市与熊某租住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带着女儿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今,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熊某再次怀上被告人李某的第二个小孩。一直到2016年5月26日,罗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丈夫被告人李某重婚,公安人员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李某与熊某租住的房屋内抓获被告人李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