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民事婚姻案例
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律分析: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焦点在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糊口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题目的解释(二)》第24条划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题目的若干详细意见》第17条划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了债:(1)夫妻双方商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流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糊口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由此可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实质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双方谋取利益时所负的债务,其夸大的是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糊口所需的衣、食、住、行等流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出产、经营过程中。赌债很显著与夫妻共同糊口无关,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负责了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