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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部门集中约谈13家电商平台 保护消费者权益
时间:2017-11-10 【转载】
在“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来临之际,该局日前联合北京市公安局、商务委、质监局、食药监局、网信办、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重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对网络交易平台集中促销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以防范网络市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双十一”期间,平台商家推出的各种格式条款,北京市工商局强调了平台经营者不得从事的三大禁止行为: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的促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