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民事婚姻案例
零花钱不够用安庆一八旬老人法院起诉离婚
基本案情:
日前,年逾八旬的张某要与自己原配妻子赵某离婚,起诉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提出离婚诉讼。法官特意走访了张某的妻子及其夫妻双方的成年子女。了解到张某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是每月赵某给付的零用钱不够花,且其工资卡,医保卡,身份证均在赵某处保管,无财权和隐私权,一气之下将赵某告上了法庭。
所谓“少年夫妻老来伴”,两人一起共同生活走过了八十过年头,为了一点小事离婚,实在是可惜。不过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张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妻子赵某也认识到自己有些做法确实欠妥。经过法官的调解,最终原告与被告主动和好,5月7日并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点评:
原告要求离婚的原因是不过每月给的零花钱不够,而且被告对原告管的很严,导致原告很不满。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不属于上述任何一条,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