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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电动车被发现拒捕
男子罗某盗窃电动车时,被物业管理人员周先生发现,为抗拒抓捕,罗某竟用扳手殴打周先生致轻微伤。近日,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罗某涉嫌犯抢劫罪一案。
今年1月2日7时许,罗某在西城区和平门外东街某号楼前盗窃1辆电动车时,被路过的周先生发现,他便上前制止并试图抓住罗某。罗某为抗拒抓捕,使用随身携带的扳手殴打周先生头部数下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周先生身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被盗的电动车价值1830元。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盗窃公民财物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已构成抢劫罪,故以抢劫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