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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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36年后妻子要离婚 宾阳法院判决驳回诉求
时间:2017-09-28 【转载】
年满六十的退休职工刘某与丈夫李某结婚已有36年,因发生冲突,刘某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宾阳县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
原告刘某于1979年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后就于次年年初登记结婚,之后相继生下两名子女,如今与儿子一家三口共同生活。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2016年8月份,原告刘某与儿媳妇育儿观念不同发生冲突,被告李某不仅没有帮着原告,还向着儿媳妇与原告发生争执,原告刘某气愤不已,遂离家到崇左市与女儿一家居住。刘某认为双方已经分居,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再和好已无可能,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准许其与被告李某离婚。
被告李某则不同意离婚。李某辩称,双方婚前了解是不够,但是结婚36年以来已经培养起了夫妻感情,也不存在分居的事实。加上儿子小李患有精神疾病,孙子才6个多月大,自己年纪也大了,身体不好,一大家子都需要原告的照顾,因此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原、被告在共同生活中虽有摩擦,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的感情破裂,双方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矛盾,是大多数家庭均可能遇到的问题。加上两人年满六十,已经共同生活了36年,且儿子患有精神疾病,孙子年幼,一旦离婚,对家庭、对孩子势必造成不良影响。基于上述因素,法院判决原、被告不准予离婚。
【裁判主旨】该案件是老年人离婚的案例。近年来,随着社会大环境的改变,老年离婚案件数量逐渐增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均考虑到老年婚姻关系的解除,其产生的影响牵涉到其子女,孙子女在内的多个家庭。因此,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多念及双方的夫妻情分和自身对家庭该有的责任与义务,以更好的维护家庭稳定、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