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民事婚姻案例
婚姻遇“12年之痒”,法院如何裁判?
时间:2017-09-28 【转载】
维持了12年之久的婚姻产生了危机,法院如何裁判?4月5日,宾阳县法院顺利审结了这起“12年之痒”的离婚案件,经主办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和平分手,实现案结事了。
2003年的冬季,原告韦倩与被告萧峰在从广东回宾阳的火车上相识,这偶然相遇冥冥之中就注定要上演一场“归途火车上的姻缘”,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就坠入了爱河。2004年11月,原告韦倩与被告萧峰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步入了婚姻殿堂。2011年4月10日,韦倩诞下了一名女婴名为萧圆圆,寓意着一家三口的生活能圆圆满满。
但是好景不长,一段长达12年的婚姻逐渐从激情岁月回归到平淡乏味,原告韦倩不情愿再维持这样无聊乏味的生活。2015年6月,原告韦倩与萧峰就开始了分居生活。就读学前班的女儿萧圆圆跟随爸爸萧峰与爷爷奶奶们生活在一起。
婚姻就像织毛衣,从相亲到相爱,一针一线一丝不苟;离婚如同拆毛衣,只需轻轻拽一个线头,过往幸福化为乌有。2016年3月7日,原告韦倩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向宾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审理,宾阳县法院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并且耐心开导原告静下来三思而后行。
2017年4月5日,原告韦倩再次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向宾阳县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萧峰离婚。被告萧峰也承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难以维持下去,同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经过庭审,主办法官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女儿萧圆圆由被告萧峰抚养,原告韦倩每个月定期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至此,双方当事人和平分手,案件圆满结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