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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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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两年诉离婚,法官悉心调解终分手

时间:2017-09-28  【转载】

夫妻俩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分居两年后妻子起诉离婚。近日,宾阳县法院思陇法庭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双方经主办法官“背对背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和平分手。

    妻子潘某诉称,其与黄某于2005年相识恋爱,2007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生育儿子。婚后,由于性格不合,两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2015年,潘某离家到南宁打工,后双方再不往来,分居生活。

    潘某认为,夫妻双方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再没有和好可能,遂起诉至宾阳县法院思陇法庭,请求判决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被告黄某则称,若要离婚,婚生子应由自己抚养,潘某还需一次性支付抚养费5000元。

    庭审过程中,因婚生子抚养问题以及被告黄某所提出的抚养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态度都十分坚决,不肯退让。主办法官根据双方的陈述理由,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两人的思想工作,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并牺牲午休时间,耐心劝说,用了将近三个小时调解,才将双方的矛盾化解。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由被告黄某抚养,原告潘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00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获得当事双方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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