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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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贩卖黄碟 无知阿伯被判刑
时间:2017-08-27 【转载】
五十多岁的廖某为了赚点 “生活费”,多次从外地购买“黄碟”到菜市场贩卖,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日前,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6年6月至8月底,廖某多次从柳州市购买淫秽光碟到钟山县公安镇菜市场贩卖,并从中获利。2016年8月25日13时许,钟山县公安局民警在该菜市场例行检查时,发现廖某贩卖淫秽光碟。随后,民警在廖某的店内及其住所内查获并扣押疑似淫秽光碟700多张,其中有647张为淫秽光碟。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光碟647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廖某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决定对廖某减轻处罚。法院遂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一审宣判后,廖某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于日前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法理评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贩卖淫秽影碟500至1000张(盒)以上的,属于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情形,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廖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光碟647张,已属情节严重。鉴于廖某属于犯罪未遂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