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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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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表兄妹结婚违法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时间:2017-07-25  【转载】

近日,彭水法院审结一起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纠纷案,当庭宣判彭水县三义乡龙阳村村民文某与其表妹李某6年的婚姻关系无效,并对两人的财产依法进行了分割,对子女抚养进行了判决。

  文某的父亲与李某的母亲系同胞兄妹,文某与李某的年龄相差近17岁。2001年,文某带领懵懂的李某外出东北打工,之后便同居,2003年开始陆续生育了3个子女,2010年5月27日,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两人在生活中矛盾不断,李某遂诉请法院宣布两人的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其婚姻关系无效。本案中文某与李某系表亲关系,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法无效。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并就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依法作出了判决。同时,法院向婚姻登记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建议婚姻登记部门加强结婚申请人身份审查,对违反《婚姻法》禁止结婚情形的,坚决不予登记结婚。
来源:彭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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