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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时间:2017-05-31  【转载】

一、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二、申请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权关系未成年的健康成长问题,我国法律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变更原先的抚养权决定,具体有两种变更方式:


1、起诉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在审理时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如果之前离婚判决时确定的抚养权归属,出现这些不利于被抚养子女的情况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般都会得到支持。而且,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可以按照其自身的意愿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更加有利于其自身的健康成长。


2、协议变更


就像离婚时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样,变更抚养权既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父母双方还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对于种变更方式,是准许承认的。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要想获得孩子抚养权其实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双方都在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收集更多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或者对对方不利的证据,这样法官的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之后,才有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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