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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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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禁止买卖情形有哪些?
时间:2017-01-20 【转载】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列入动拆迁范围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9)境外人士买卖的限制
委托人,出于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的考虑,国家安全部门规定:有些地域的房屋是不能出售给境外人士的。
可向房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
要合理提示委托人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为保证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要提供委托人其所购买的商品房应保持正常使用功能,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