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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仅10天遭遇车祸,东莞常平律师如何助他确认劳动关系并成功索赔23万?

时间:2025-12-04 19:3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常平律师获悉

案情概况

在2023年9月22日那一天,王林经由他人介绍进入到某一处工地上开始上班,到了次月3日的时候,他在上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进而导致自身受伤,此后经过多次进行索赔都没有成功,在2023年10月底的时候,王林选择委托#霖澳东莞常平律师事务所 来帮助自己进行维权。

#侯辉这位东莞常平的律师,接手案件之后,马上联系王林前往工地去取证,然而因为王林仅仅上班十天,尚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致使他自己也不太明白和哪家公司构建了劳动关系,仅仅晓得项目名称以及总包公司。

幸运的是,王林留存了一份某公司进行转账的银行流水,且将其备注成“工资”,就是这一关键证据,成功开启了案件的突破口。

侯东莞常平的律师,快速地整理了材料,把该转账公司当作被申请人,还把项目总包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然后一同向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

于仲裁开庭之际,总包公司安排人员前往法庭参与应诉,然而,侯东莞常平有所主张东莞常平镇律师 ,去建立此种劳动关系的那家公司,仅仅派遣了一名雇员前来,且法庭应是仲裁开庭的法庭,雇员也应是员工,标点为句号。

此员工因尚未持有合法的授权手续作支撑,所以没办法代表公司去出庭,仅仅是只是在庭前朝着仲裁员以口头方式进行陈述,王林仅仅是被公司管理人员临时招请来的,并没有经过公司方面的同意,并且双方之间未曾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天数仅仅只有十天,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还在庭后提供了相关的书面材料 。

针对于此,侯东莞常平的律师,针对该员工在庭前的发言,作出了指出,王林乃是经由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招聘的,通过类推民法里的“表见代理”原理,公司管理人员所进行的招聘行为,应当被视作为职务行为,。

此外,上班时间短暂这种情况,是不能够充当用于反驳劳动关系已然成立的正当合理理由的,要是符合了劳动关系得以建立所依据的各项要件,哪怕仅仅只有上班半天的情形,也是能够进而确立形成劳动关系的。

仲裁委,依据证据,展开调查,采纳了侯东莞常平地区律师所提出的法律方面的意见,最终作出裁决,确认王林与该公司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被确认之后,侯东莞常平专业法律务业人士紧接着就为王林去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法则规定认定其属于工伤范畴。而后,又帮助其达成劳动能力鉴定事宜,最终得出的结果表明是八级伤残 。

接下来,侯东莞常平的那名律师针对赔偿相关事宜又一次提起了劳动仲裁。此次,公司正式安排人员前往法庭参与应诉。在仲裁委的主持这个状况之下,双方展开了调解。经过多轮的协商过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结果,约定公司一次性给予王林各项工伤待遇总金额合计为23万元,并且由仲裁委依照法律规定出具调解书 。

然而,在与付款期限所约定的时间到了之后,公司却并没有依照约定给王林支付相应款项,于是,侯东莞常平地区的律师迅速展开行动,马上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通过查控之后,按照法律规定从公司银行账户当中划拨出23万元的赔偿款,将其足额发放到王林的账户之中。

办案心得

在东莞常平担任律师的侯辉表示,有这样一个案子,当事人仅仅上班时长为10天,就于上班途中遭遇了车祸,之后我们介入其中,历经通过多方去获取证据,助力其成功地确认了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最终获得了23万元赔偿并且执行到位。上班的时间短,一般人对于是否构建正式的劳动关系是存在疑惑的,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双方都是合法主体,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其提供的劳动乃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范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来提供,那么双方便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借由此事,还想告知众人,要是在工作期间碰到意外情况,务必要留意采集跟此有关联的证据,从而给自己后续的维权途径奠定优良的根基。”。

案件承办人

侯辉

霖澳东莞常平律师事务所

工伤部主办东莞常平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人损、不良资产处理

获得的荣誉有,年度为二零二四年的团队贡献奖,年度是二零二四年的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年度乃二零二四年的交通事故品类十佳案例 。

有着这样一种评价来自同行,那就是,自从侯东莞常平律师开始从事律师这个职业以来,凭借着扎实的专业能力,还有严谨的办案思路,备受当事人好评。面对复杂案件时,侯东莞常平律师能够快速地厘清办案的思路 常平镇律师 ,借助蛛丝马迹去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对于当事人而言,侯东莞常平律师总是会耐心地进行沟通,精准地把握当事人的诉求,竭尽全力去给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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