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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费怎么申请?异地报销和未参保员工怎么办?答案来了

时间:2025-12-04 19:3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常平律师获悉

咨询:工伤康复需要到哪里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又或者其近亲属,它们皆能够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并且要提交如下这些材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近期有效医疗资料,若是患有职业病的还要提交有效的职业病诊断书或者鉴定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需三张,个人和单位详细地(住)址、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咨询:报销异地工伤医疗费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复:工伤职工,原则上,应在参保地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若因伤情需要,到烟台市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转诊转院。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的转诊转院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请教,才进入工作岗位的职员,尚未来得及去参与工伤保险,便出现了工伤事故,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答复:按照《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内容,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然而却未参加的职工,一旦发生工伤情况,那么将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本办法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再加上标准来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与工伤保险,补缴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以及滞纳金后东莞常平镇律师 ,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还有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产生的费用。

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去缴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来支出的。在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以及滞纳金之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本办法的规定来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指的是,该费用是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之前就已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其参加工伤保险之后才新发生的相应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来予以处理。因工受伤的情形下,支付参保之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支付工伤康复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支付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住宿费 常平镇律师 ,支付辅助器具配置费,支付生活护理费,支付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并且支付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情形下,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咨询:城镇职工退休时发现自己曾经缴纳过城乡居民保险怎么办?

答复:退休的时候,要是发觉自己以前在某个县市区交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就要在待遇核算之前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把它计入个人账户里头。通过用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这样的办法,来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众多组成部分当中的一个部分。

张孙小娱 佘保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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