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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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亡安全事故,企业面临后果及代价,附真实案例
东莞常平律师获悉
一起安全事故导致1人离世,企业将遭遇何种后果,需要承担怎样的损失?
今天就拿一起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的一起案例来举例说明。
2024年6月18日,某制造企业遭遇了一起普通的机械伤害事故 东莞常平镇律师 ,不幸导致1人遇难,同时给公司带来了大约13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主要值得是设备的财产损失和人员的伤亡赔偿。
此处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30万元,这主要指的是因人员伤亡而产生的赔偿和抚恤费用。
各地的状况各不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各地的平均薪资水平存在差异,不过大体上都在一百万至一百五十万这个范围内。
如果某个企业想要瞒报,当然这是违法的,查到会加倍处罚。
企业往往愿意冒险采取极端措施,试图与受害者家属私下和解,为此,它们承诺支付的赔偿金将超过工伤事故的标准赔偿额,并要求家属对外隐瞒事故系安全事故的事实。
当时家属正沉浸在悲痛之中,心中期盼着即将到手的巨额款项,且免去了繁琐的工伤认定手续。在经历了种种思想工作之后,他们便同意签署了那份承诺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公司被行政执法部门处以罚款69万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郭某某因事故被处以2023年年收入的40%,即8.6万元的事故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张某某作出了2023年总收入20%的罚款处罚,该罚款总额为3.4万元。
此处的处罚措施针对的是一般性事故,具体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的惩处。
一般事故的处罚30-100万,对这家企业罚款了69万。
对于大型企业而言,这样的金额可能微不足道,但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这却是一笔不容忽视的金额。
接下来是我们最关注的对于人员的处罚: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若受到处罚,其上一年度的收入将被扣除40%,即相当于8.6万元。
对生产部长的处罚是上一年收入的20%,也就是3.4万元
若对安全员进行处罚,同样遵循此规定,其罚款金额将占其上一年度收入的20%至50%。
知道大家数学不太好,我帮大家算了一下:
企业主要负责人上一年的年收入是21.5万元
企业生产部长上一年的年收入是17万元
不知道大家对这个数据信不信,反正实际上就是这么执行的。
若大家细心查阅事故的调查报告,不难察觉到一个奇特的现象,即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其他管理人员,以及安全专员,他们的年收入差距普遍不大。
这真是个奇怪的现象。
以上一起1人死亡的一般事故,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这些都是摆在明面上的,真正的影响远非如此。
若安全事故发生,企业将遭遇多方面的调查,随之而来的是长时间的检查与监督,甚至可能被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并且很大概率会要求停产整顿,这些损失和影响都是无法计算的。
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对于众多小型企业而言,一旦发生导致1人丧生的一般性安全事故,极有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使得企业难以继续经营。
总结一下,发生一般事故面临的后果:
死亡人员的赔偿安抚(100-150万)
对企业的处罚(30-100万)
对企业负责人的处罚(年收入40%)
对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年收入20%-50%)
停产整顿(至少几个月)
其他影响:事故的调查、各种监督检查、列入黑名单等等
小企业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很有可能就要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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