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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执行工作:民事强制执行

时间:2024-10-22 20:1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常平律师获悉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遇到债务人不主动履行债务而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高效有效的执行力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本文将为您详细讲解执行工作,让我们一起走进执行,了解执行。

民事执行的基本程序(金钱支付)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通知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状况,并通过被执行人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执行系统。如果发现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根据不同财产类型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银行存款可以冻结和转移。其他类型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一般需要先确定财产处置的参考价格,然后通过司法拍卖改变价格。如果没有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到被执行人的住处进行现场调查,对被执行人实施消费限制,然后终止执行程序。如果以后发现什么财产,

可供执行的属性可以恢复执行。 (附流程图)

常见名词定义

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该执行过程的终止被称为“最终”或“最终”,这是结束执行情况的一种方式。要终止本程序,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

2、已对被执行人下达限制消费令,且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财产调查措施已穷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无法处分的。

四、执行案件立案至今已逾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追查的;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阻碍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因失信被执行人

违约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一般是指有履行能力但拒绝履行,被法院列入违约名单的被执行人。此外,如果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抗拒执行的;

2、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避免执行;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多方面受到限制。可以说,如果失去了对企业的信任,一处 常平镇律师 ,处处都会受到限制。

在不违反租约的情况下买卖

“买卖不解除租赁”,是指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占有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执行过程中,如果承租人在法院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并使用该房产,即使司法拍卖后该房产已过户到买受人名下,承租人仍可以请求法院不得在租赁期内向法院提出请求。买方转让待执行的房地产的所有权。但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出租被执行房产 东莞常平镇律师 ,或者伪造租金支付证据的,不予保护。

物业处置参考价

财产处置参考价是确定司法拍卖底价的依据。司法拍卖前,法院首先要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然后在财产处置参考价格的基础上,本着标的物价值最大化和有利于交易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标的物情况、案件情况、市场情况等)确定拍卖底价。确定房产处置参考价格的方式包括:当事人协商、定向询价、网上询价、委托评估等。原则上,定价按上述顺序进行,但有两种例外情况: 1、当事人一致选择某种定价方式的,顺序不受影响;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委托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部分债务利息。延期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件未明确支付利息的,不予计算。双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双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未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以外的货币债务×每日千分之七十五一点×延期履行期限。

处置权

处分权是指执行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依法进行处分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先查封、扣押、冻结(以下简称“扣押”)的法院拥有处分权,负责对扣押财产的处理,而等待扣押的法院一般没有处置权,并负责对扣押财产的处理。处置的权力。自首次扣押之日起已超过六十日,且先扣押财产的法院尚未发布拍卖公告或进入扣押财产变卖程序的,优先债权(抵押权、质权等)可以请求将扣押的财产移送执行。 。财产移送执行后,优先权执行法院有权处分。处分或者继续扣押财产时,可以凭原查封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办理相关手续。

唯一的住房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常常以被扣押的财产是其唯一住所为由,为法院的执行辩护。但单独住房并不是逃避执法的护身符。虽然法律规定法院不得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住宅或者清偿债务,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负有义务的人供养被执行人有其他能够以其名义维持生活必需品的人。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执行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提供住房,或者同意从房屋价格变动中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根据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

行刑法官前来帮忙

增加或者变更被执行人

被处决的人没有偿还能力,就只能认命了?不确定!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民事执行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可以申请追加或者变更其他民事主体作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以实现债权的增加。可能性。例如,被执行人自然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或者追加因死亡或者死亡而取得遗产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其他人。作为被执行人宣告自然人死亡。遗产内的责任。又如,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件载明的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或者增加股东或者投资者。未缴付或者足额缴付资本,或者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出资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未缴纳出资的,依法承担责任。

处决赏金

如果被执行人离开,申请执行人和法院都找不到被执行人及财产的线索怎??么办?尽力执行悬赏,调动社会力量,让老恶棍无处藏身!

执行奖励是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向社会公布的奖励公告。举报人提供执行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行踪、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的,按照一定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实施措施。

东莞常平律师调查令

被执行人可能在某处有财产线索,但申请执行人无权直接查阅。难道只能等待行刑法官询问吗?当然不是!

执行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最好尽早查询和核实财产。东莞常平律师的调查令或许能提供帮助。东莞常平律师调查令是指当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东莞常平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案件相关证据时,经代理人东莞常平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审查通过后,由代理人东莞常平律师向被调查人发出裁定书。供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有关证据的法律文件。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调查令载明的调查内容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信息或者不如实提供信息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限制消费令

被处决的人欠下的钱不还,还想自由自在?法律不允许!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给付义务的,法院可以采取限制被执行人消费的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尽快还清债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从事下列高消费和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及以上舱位;

2、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的高端消费;

3、购买房产或新建、扩建、改造高档住宅;

4、租用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工作;

5、购买非经营所需的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金融产品;

9、乘坐G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及以上座位以及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该行为前项规定。

以个人财产为私人消费实施前项行为者,得向执行法院申请。

参与分发

有些被执行人可能涉及多起案件,但一桩案件可能会查封其主要财产。申请其他案件的执行人不妨尝试申请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程序开始后,取得执行依据的其他被执行人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其主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和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并主张优先受偿。申请参与分配的,申请人应提交申请表。申请书应当载明参与分配的事实、理由以及被执行人未能清偿全部债权的情况,并附具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完毕前提出。参与分配执行期间,执行所得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优先清偿的债权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全部债权金额的比例返还申请参与分配。

常用网络平台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

上述三个平台均可查询被执行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存续状况、注册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对外投资状况、司法协助状况、股权质押等信息。其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办单位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权威可靠,用户无需付费。天眼查、骑查查的主办方都是市场主体。部分信息查询可能需要用户付费。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也可以作为参考,但最终需要相关部门核实和确认。

2.中国高管信息公开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是全国法院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之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消费者信息、被执行人信息、财产处置、终审案件、法律文件执行情况、法规执行情况、执行数据等信息。

3.网上司法拍卖平台

网上司法拍卖平台主要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上司法拍卖平台、京东网上司法拍卖平台、工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银易购等。相应平台查询相关房产司法拍卖情况。参与拍卖还需要登录相应平台注册账号。

4、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房地产登记中心官方网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房地产司法拍卖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合法拍卖行全面纳入限购范围。因此,司法拍卖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需要核实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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