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兴宁法院诉前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
东莞常平律师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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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
“我为人民办实事”
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对于每个法人来说也是如此
民情的真实写照
“我真的很感谢法官能够这么快成功调解并拿到钱,这样我就不用再到处跑了。” 4月29日,我院利用“路交通一体化”平台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纠纷顺利解决,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支付赔偿金,圆满解决纠纷。
2021年3月11日,何某(未成年人)骑自行车前往某商店门口时,与过马路的行人冯某相撞,致冯某倒地受伤。经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何某、冯某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冯某被送往医院救治 常平镇律师 ,共花费医疗费2050.2元。因双方就医疗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冯某到我院提起诉讼。
我院接到本案后,专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员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诉前调解。他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法律进行了清晰的解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自愿协议,被申请人法定监护人自愿支付一次性费用1025.1元,双方无任何纠纷。将来。目前,双方已成功化解纠纷,消除矛盾。
这起交通事故的成功解决,是我院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势、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前,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降低诉讼成本。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持续开展的“我为人民办实事”的队伍教育整风实践中,我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常平镇律师 ,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事情上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案件。 。
(兴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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