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万某诉刘某健康权纠纷案:刘某未
东莞常平律师获悉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万某诉刘某健康权纠纷案
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道路上,刘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南向西左转,万某则驾驶一辆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两车相撞,导致万某受伤。因刘某未按要求让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刘某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万某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第二腰椎压缩性骨折。
万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万余元。刘某辩称,他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有异议。正是因为万骑着自行车,才造成了两人的碰撞。由于不明白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他在事故认定表上签了字。万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万某索赔的损失数额过高。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刘某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万某无责任。刘虽然对责任认定提出异议,但没有提供证据。因此,法院对他对责任认定的抗辩不予采信。被接受。刘某对万某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刘某赔偿万某各项损失共计16000余元。
宣判后 东莞常平镇律师 ,刘某提出上诉。随后,在二审阶段,刘某主动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准许上诉人刘某撤回上诉,双方均维持原判。
案例分析:
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赔偿规则是: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双方的过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明确。事故认定书是反映事故基本事实和双方过错的重要证据。因此 东莞常平镇律师 ,法院判决刘某作为完全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责任。
以上是小编提供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介入调查,确定哪一方有过错。事故责任由过错方承担。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东莞常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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