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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夫妻财产约定怎么

时间:2024-10-22 20:0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常平律师获悉

大家都知道 常平镇律师 ,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就必须分割。但是,有一种情况 常平镇律师 ,夫妻双方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就财产问题达成一致,那就是夫妻财产协议。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呢?那协议呢?夫妻财产协议如何订立?今天东莞常平星辰律师就为大家带来相关法律知识。

什么是夫妻财产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单独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适用于双方。”它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对方知道该约定的,夫妻所承担的债务,以夫妻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财产协议如何订立?

(一)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签订财产协议时,必须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和自愿的原则。任何在欺诈或胁迫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均有效。

2. 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 1065 条规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口头或其他形式永远不会符合法律要求。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无歧义。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

1、内部效力:夫妻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违反产权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外部效力:夫妻财产协议在不同情况下对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具有不同的效力:

(一)第三人作为债权人知道债务人夫妻财产协议的,应当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对夫妻财产协议毫不知情或者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故意捏造财产协议的,不能以夫妻财产协议对抗债务人。第三者。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夫妻财产协议?”问题的详细解答。以及“夫妻财产协议应当如何订立?”今天给大家带来了。如果您有婚姻家庭纠纷,需要咨询东莞常平律师,可以点击联系我们。星辰东莞常平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专业、全面、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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