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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为特殊群体提供优质法

时间:2024-09-24 22:0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常平律师获悉

“十二五”期间,河南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8.4万件、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3.9万件,其中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维权案件分别占62%、25%、13%。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847个、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047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就近就近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要为残疾人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扩大范围,确保未成年人得到最好的帮助;为农民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今天,第三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英国、法国、德国等国以及中国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代表就如何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进行了探讨,并就如何为有特殊需要的群体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进行了探讨。

询问未成年人时必须有律师在场

河南省有1亿多人口,累计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2814万人,全国每10个农村留守儿童中,就有一个来自河南。

近年来河南农村留守儿童虐待、遗弃、拐卖、性侵案件频发,未成年人缺乏监护和学校教育,导致违法犯罪率较高。

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继生表示,监护不力或缺失是农村留守儿童生存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外出务工人员大多与未成年子女异地居住,留守儿童要么在农村与祖父母生活,要么独立生活,存在监护不力、缺乏监护、易造成人身伤害等问题。加之家庭教育缺失和儿童辍学现象并存,使得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受到社会负面因素影响,引发犯罪行为。

自2008年起,河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全覆盖”法律援助,不断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坚持以受助人为本,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化,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河南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8.4万件、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3.9万件,其中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案件分别占62%、25%、10%、13%。

河南农村留守儿童保护面临的挑战是全国此类问题的一个缩影,如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公平公正实施,是各地司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长期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山西省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10年起组建了由40名专业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确保未成年人接受询问时有律师在场。

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常志红表示,律师在场,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如实作证,有助于侦查机关及时查明案件事实,防止出现刑讯逼供、变相逼供、诱导供述、诱导取证等情形。办案单位未按制度规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员到场的,该案件将视为程序不合格案件,检察院将不予批准逮捕,发回补充侦查。

据悉,截至2015年底,太原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指派律师或法律援助人员参与询问案件900余件、未成年人1500余人。

为农民工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北京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表示,没有专业的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不易。法律援助涉及农民工案件数量最多,占比近40%,为农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对这个群体来说非常重要。

据了解,北京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是2007年10月正式成立的民办非盈利组织,成立9年来,服务群众130余万人,办理案件8000余件,为各类劳动者挽回损失2.3亿余元,共办理群体性案件619起。

黄乐平说:“我们对农民工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比如,针对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我们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都由机构承担,受助者不用花一分钱。”

法律援助律师流动性较大,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通过案件处理提炼经验、形成报告,最终将总结的经验和理论运用到工作实践中,避免律师流动性较大对机构专业性造成较大影响。

黄乐平介绍,在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时,通常会组织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案件,调解不成的,对于集体劳动争议诉讼,引导其选派诉讼代表人,切实解决诉讼所涉及的争议和诉求问题。

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援助

残疾人和老年人是我国需要特殊管理和服务的两大特殊群体,我国有残疾人8500多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2亿多,开展残疾人专项救助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可以减交、缓交、免交,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司法部法律援助司督导管理处处长王伟介绍,目前大部分地方都按照国家残疾分类定级标准,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无固定残疾状况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残疾人和有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只要申请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就可以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据了解,广东、山东、天津、山西、安徽等省份已分别将残疾人申请标准放宽至家庭人均收入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2.5倍和2倍;北京、云南等省份也将残疾人申请标准放宽至家庭人均收入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2.5倍和2倍。2.陕西省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论涉及何种事项,一律提供法律援助。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各地已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847个、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047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就近寻求法律援助。

王伟说,一些地方专门设立了残疾人、老年人接访区域,为盲、聋、哑受理人员配备盲文、手语翻译,在接访窗口配备轮椅、老花镜、放大镜、急救箱等用品,让群众自主选择律师。

据悉,目前,各地法律援助机构都在探索“互联网+法律援助”保障模式,在信息化建设中要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性,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立体化服务,扫描法律援助二维码登录平台在线申请,残疾人、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法制日报北京9月1日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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