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妻子案件执行来钱 凑上六千提前还款
时间:2024-04-02 【转载】
近日,五河法院提前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欠款人老黄于2018年2月向老王借款4万元,还款逾期。
2020年老黄被起诉到法院。双方友好协商,利息算作一万五千余,分四批还款,最后一笔钱要在2021年5月还齐。
因手头不宽裕,自家借出的钱没收回,老黄被强制执行了。执行中,老黄只还款两万元,但向法院保证待他们家里的案件申请执行到钱后,立马还款。
天随人愿,不久前,老黄妻子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控制到了被执行人。
在执行讯问室,双方达成分批还款协议,老黄作为妻子的委托人,郑重签字。
首批三万元到账后,老黄添上六千元余元,多出的钱是执行费诉讼费等,全额履行了自己作为欠款人的案件。
无债一身轻,老黄轻松离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