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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了多久通知家人

时间:2024-03-18  【转载】

在执行羁押之际,必须向当事人展示相关的羁押证明文件。


此外,在司法审讯过程中,公安机关同样有权对嫌疑人进行拘禁或逮捕处置,当然,这需要依据案件情况按程序逐步展开。


尤其是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换押手续。


如果司法机关未能履行换押手续,则不得擅自变更嫌疑人的关押地点或移交进行审判的司法机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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