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不当得利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还款
时间:2024-03-09 【转载】
近日,一起涉及不当得利纠纷的案件在怀远县诉裁对接中心调解员的调解下,顺利化解。
2023年8月份,韩某经人介绍认识姚某,姚某称在怀远县某镇有土方对外承包,可以介绍给韩某,但是要支付20000元办事费用,韩某于2023年8月28日向其支付了20000元,姚某出具了收条,载明收款金额并注明事不成全额退回。后姚某未将案涉土方介绍给韩某,韩某多次催要返还20000元,姚某同意返还但仅仅只返还3000元,余款17000元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付。无奈之下韩某诉至法院。
怀远县法院受理后,将案件委派至怀远县诉裁对接中心。调解员通过电话与姚某取得联系约其进行面谈,从法律角度讲解涉诉风险以及法律后果,又从情理角度耐心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告知姚某拒不退还收取款项可能承担的风险,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