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监护人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3-08-17 【转载】
监护人的顺序: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之后在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然后就是由监护能力的兄、姐,最后是其他的组织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资格不因父母双方的离婚而丧失。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同父方或是同母方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亲和母亲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一般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