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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引发的入室抢劫伤人案

时间:2023-08-17  【转载】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田雄 □陈厚萱 通讯员蒋紫薇)大家有在二手网站上出售闲置物品的习惯吗?隔着网线跟你聊天,向你提出要“上门验货”的可能是买家也可能是欲图不轨的劫匪!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引起的入室抢劫伤人案件。

  今年1月,王某因负债无力还款遂向其妻子张某提议抢劫财物并在某网站上物色出售二手家具的李某为抢劫对象。案发当日,王某与被害人李某经联系后,与张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羊角锤、尖刀作案工具至被害人李某家中。之后,王某、张某趁被害人李某及其母亲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砸向二人头部,幸亏二人反应快、呼救及时,并且家中有被害人李某的父亲在场,最终王某、张某没有得逞并主动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经鉴定,被害人李某及其母亲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张某已着手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张某均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张某取得被害人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张某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最后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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