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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有哪些

时间:2023-03-24  【转载】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承包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发包方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而建设单位(发包方)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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