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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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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时间:2022-08-02 【转载】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五)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的审理时间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分析,民事诉讼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不一样的如果侵犯知识产权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在侵权方不支付民事赔偿的情况下,被侵权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七条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