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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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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债务转让规避债务
时间:2022-04-22 【转载】
认定通过债务转让规避债务的情形: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
2、无偿转让财产
3、以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担保,对财产权益进行无偿转让、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以此来规避债务的履行,债务人规避债务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规避债务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属于《民法典》中用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作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我国《民法典》规定,撤销权的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国行使撤销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