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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

时间:2022-01-12  【转载】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是: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从其约定;


  (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三)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四)仍然无法确定的,买受人的义务在出卖人所在地履行,出卖人的义务在财产所在地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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