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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车主应该赔偿费用有哪些

时间:2020-12-04  【转载】

  (一) 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二) 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 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 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 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 死亡补偿费:

  (九) 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 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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