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两男子手持凶器威胁他人获刑
时间:2020-02-26 【转载】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罪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勒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26日,被告人勒某、陈某应邀伙同20余名男子手持铁棍等凶器冲击被害人魏某开设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地的麻将馆,威胁在该麻将馆内打麻将的人员,以达到该麻将馆不能营业的目的。
2019年3月20日,民警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地抓获勒某。2019年4月2日,民警在南昌市青云谱区某地抓获陈某。
另查明:被告人勒某2018年曾因寻衅滋事、吸毒被行政拘留,被告人陈某因赌博于2018年被行政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勒某、陈某伙同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应邀结伙持凶器冲击麻将馆,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均具有违法劣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述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