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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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时间:2019-10-31 【转载】
1、须有侵害物权的行为前提:指行为人通过非法侵入/侵占/妨碍/毁损他人之物等手段侵害他人物权的行为。
(1)侵害物权行为主要有4种:
①非法侵入闯入:我国《民法通则》未直接规定非法侵入行为;但是《民法通则》第71/75/80/81条都与非法侵入行为有关。
②妨害:指加害人妨害他人对不动产物权的行使、物之利用的便利的行为。
③侵占:指加害人通过不法占有、处分他人财产而侵害他人所有权、他物权的行为。
④毁损:即毁灭是使财物不复以原有方式存在。而损坏是使财物全部或部分
(2)《民通》规定侵害物权行为主要有侵占、毁损两种。
2、须有损害实施实质条件:指物权人的物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不一定是财物损害。
(1)直接损失。
(2)间接损失:
①未来可得利益/非既得利益:判断时间标准为侵权行为发生时;
②未来必得利益/非假设利益:该利益的取得具有现实可能性,不是抽象可能性;
③该利益损失必须为侵权行为可及范围内。
3、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4、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