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民事婚姻案例
奉子成婚无力维系 法院调解准离婚
近日,在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两位90后年轻人,在法官调解下结束了他们仅仅维系2年多的婚姻,和平分手,并表示今后一定要慎重对待婚姻。
原告伍某与被告秦某于2007年年底相识,后双方自由恋爱并同居。双方于2012年3月22日生育女儿秦某某。原告伍某与被告秦某于2013年4月25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3年11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之后,原告伍某离开被告独自租房居住,双方因此分居至今。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2014年8月26日,原告伍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件后,主办法官为了当事人家庭圆满,试图调解原告与被告和好。于是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倾诉,但原告与被告离婚意愿明确。法官认为,原告与被告已失去了婚姻存续的基础,只是孩子抚养等问题还需协商解决。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原告与被告情绪稳定,语气平和。经过法官1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女儿随原告生活,被告秦某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1000元,并承担女儿一半的医疗费用及教育费用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最终,结束了这段持续2年多的婚姻。
拿到调解书后,原告与被告均表示以后要慎重对待婚姻。
文章出处: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