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民事婚姻案例
儿子被继母打伤 前妻要求变更抚养权获支持
近日,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因儿子被前夫现任妻子打伤,前妻要求变更儿子抚养权的请求获法院支持。
原告粟某与被告龙某于2007年1月结婚,2007年7月21日双方生育儿子龙某某。因感情不和,粟某与龙某于2011年10月10日协议离婚,儿子龙某某随被告龙某生活。2012年被告龙某再婚,再婚后生育一子。被告龙某在外打工期间,龙某某跟随其继母生活。2014年5月25日,龙某某被其继母打伤,致使龙某某左手尺骨骨折,身上多处青紫、软组织受伤。2014年5月26日,被告龙某的哥哥发现龙某某受伤后带其到医院治疗。原告粟某闻讯回来照料龙某某。因儿子被打伤,原告粟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儿子龙某某的抚养权。
本案经资源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调解,原告粟某与被告龙某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对原、被告双方婚生子龙某某抚养权进行变更,小孩龙某某随原告粟某生活;2、被告龙某每月支付龙某某300元抚养费;3、被告龙某每个星期探视小孩龙某某一次,原告粟某予以协助;4、原告粟某不得随意更改小孩龙某某的姓名,不得随意迁动小孩户口。
文章出处:资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