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宝鸡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二十六人“盗墓案”
时间:2018-09-14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王琪 张紫茹)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凤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毛某锋等二十六人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一案。此次案件涉案人员多、涉案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共开庭审理5天,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被告人毛某锋等26人于2015年至2017年3月间,在宝鸡市高新区、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等地疯狂作案17起,作案地点位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秦雍城遗址保护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春秋时期古文化遗址保护区、唐代古墓葬、明代古墓葬,盗得灰陶盆一个,春秋时期一般文物铜铃一个,明代一般文物黑釉碗、黑釉大口罐、黑釉双系罐各一个,圆形陶罐一个、圆形陶鼎一个(文物未追回),破损铜镜一个,动物形陶器一个、人形陶器一个及破碎陶片若干,唐代粉彩马、粉彩骆驼各一只,汉代一般文物铜格铁剑、酱釉陶钵各一个、铜钱若干。
被告人毛某锋等26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又盗窃一般文物,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四条,公诉机关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各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以及部分被告人家属共70余人旁听了庭审。